
抚养孩子既是父母的法律义务,也是必须承担的责任。近日,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准许夫妻双方离婚安安查配资查询,并责令男方支付抚养费。
汤女士2011年因重病导致下身瘫痪,残疾等级为3级。2016年10月,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先生,两人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并住在汤女士父母家中。2018年2月,他们生育了一个女儿。然而,孩子出生后不久,李先生因家庭琐事与汤女士发生矛盾,离家出走至今,失联长达7年。期间,他从未回家看望过孩子,也未支付任何抚养费。汤女士及其父母多次尝试联系李先生未果,她们完全依靠年迈的父母照顾。
2025年5月,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由其抚养女儿。下陆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,被告李先生缺席庭审。法院查明,原告与被告多年来持续分居,女儿一直随原告生活,幼儿园阶段费用共计63620元。汤女士的父母均有养老金,愿意共同承担抚养孙女的责任。女儿表示自己记事以来从未见过父亲,自愿跟随母亲生活。
法院认为,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。原告与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,长期分居且没有挽救婚姻的诚意和方法,勉强维系婚姻关系对双方无益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法院支持汤女士的离婚请求。关于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,法院认定女儿随原告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。
对于抚养费问题,法院认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。结合黄石的平均工资标准、社会抚养费平均水平及实际情况,法院酌定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独自抚养孩子期间的抚养费6万元,并从2025年8月起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,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。该判决已生效。
本案承办法官汪潞璐表示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优良家风倡导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、互相帮助,共同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。本案判决不仅为未成年人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,还充分肯定了残疾人母亲独自抚养孩子的辛劳。这一判决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: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可动摇的底线,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安安查配资查询,都不能成为逃避的借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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